Quantcast
Channel: 人文学院
Viewing all articles
Browse latest Browse all 116

五代财政中枢管理体制演变考论

$
0
0
五代财政中枢管理体制演变考论 陈明光 【摘要】在唐後期经五代到北宋初期财政中枢管理髓制的演燮过程中,虽然唐末曾出现以一名重臣主判三司的个别事例 ,後梁曾设置建昌宫使 、国计使 、租庸使分担了一部分财政中枢的职权,但总体上看,唐末、後粱实行的仍然是宰相分判三司制。後唐纔正式改行一人专判三司制,但专判人选来源有多途,其职卫称号有多种 ;任命财政最高长官时,“判 三司”舆充“三司使”是雨种不 同的正式职卫,轮流使用,但宰相被任命为“判三司”之後也可被称为“三司使”。後唐的一人专判财政三司制显示出较高的行政管理效率,故舄後晋、後漠 、後周乃至北宋初期所继承。舆此同时,专判者的权力逐步增强,地位明显提高。 陈明光,历任厦门大学历史系讲师、副教授、教授、专门史(中国经济史)博士生导师。曾兼任厦门大学历史研究所副所长、厦门大学图书馆馆长、中国唐史学会副会长、中国经济史学会理事等职务。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。主要从事中国古代财政经济史、汉唐史研究。已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,著作多次获得中国出版政府奖、教育部全国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、福建省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。

Viewing all articles
Browse latest Browse all 116

Trending Articles